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开始设立《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金实施细则》,比我校《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办法》要早一年,经过三次修订,现在更加完善,不少内容值得我们借鉴。
为了做好我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工会下一步准备到南昌大学等其他学校进行调研,以便对现有《办法》进行修订,让更多的教职工得到学校的帮扶。(吴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