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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信息报送制度和奖励办法的规定

2014-05-19 00:00:00
 
 
各分工会:
加强工会信息工作,是保证工会有效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重要措施,也是实行科学决策,有效地指导工会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就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特制定江西财经大学工会信息报送制度和奖励办法。
一、各分工会应高度重视信息沟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各分工会要推选一名分工会信息员,信息员应具备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文字能力,思想敏锐,敢于坚持原则,能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三、工会信息员信息必报内容:分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必报;教职工关注的热点、教职工的呼声和意见必报;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出台前后教职工的反映情况必报;分工会配合党政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必报;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必报。
四、信息员应根据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的撰写与报送工作,各分工会信息员每月至少要向校工会报送1篇稿件。
五、校工会将定期对各分工会信息报送情况和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举办一次信息员工作研讨会,加强联系,交流经验。
六、校工会主办的《教工之声》、《江财教工》将尽可能采用信息员稿件。凡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和稿件一经采用,付给一定稿酬。
七、信息员所报送信息属本单位重要信息,报送前应由分工会主席签字。
八、校工会将对信息员工作定期考核,对信息报送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信息员将给予奖励和表彰,信息报送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分工会考评内容和职工之家创建验收内容。
九、年终评选优秀信息员,凡评为工会优秀信息员,即为当年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不占分工会评优指标〉校工会将分别颁发证书和给予物资奖励。
十、本工会信息报送制度和奖励办法从201011日起执行。
 
 
 
 
 
江西财经大学工会
20091130日